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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研究院生安辦公室執行細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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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研究院生安辦公室執行細則

中華民國111年12月1日學術字第1111402137號函訂定

  • 本細則依中央研究院「生物安全會設置及生物安全管理要點」第六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。
  • 本細則所稱「一般作業場所」,係指中央研究院(以下簡稱本院)所屬各研究所/研究中心(以下簡稱所/中心)涉及生物材料相關作業之生物安全第一等級(BSL-1)實驗室至生物安全第二等級(BSL-2)實驗室、動物生物安全第一等級(ABSL-1)實驗室至動物生物安全第二等級(ABSL-2)實驗室及保存場所。
  • 本細則所稱「高防護實驗室」,係指本院所屬各所/中心設置之生物安全第三等級(BSL-3)實驗室及動物生物安全第三等級(ABSL-3)實驗室。
  • 本細則所稱「生物材料」,係指人類、動物及植物之微生物、細胞株、檢體、毒素、核酸及質體等物質;「高危害病原」,係指第三級危險群及第四級危險群病原體、管制性病原體及生物毒素。
  • 生安辦公室置生安執行長一人,下設「生物安全行政小組」、「生物安全審查小組」、「生物安全稽核小組」及「高防護實驗室管理小組」等四個工作小組,執行生物安全會(以下簡稱生安會)之管理事務。
  • 生安執行長之工作職掌如下:
    • 統籌生安辦公室各工作小組之業務規劃及分工。
    • 綜理及督導生安辦公室各工作小組之業務執行及績效。
    • 負責生安辦公室對外之業務聯繫、協調及溝通。
    • 其他上級主管交辦事項。
  • 各工作小組之工作職掌,分述如下:
    • 生物安全行政小組
      • 辦理生安會運作之行政作業。
      • 辦理各級主管機關生物安全相關公務文書作業。
      • 訂(修)定一般作業場所生物安全管理規定。
      • 規劃或辦理一般作業場所工作人員生物安全教育訓練。
      • 維護生安會網頁及系統運作。
      • 規劃或辦理年度一般作業場所事故應變演習。
      • 其他上級主管交辦事項。
    • 生物安全審查小組
      • 辦理一般作業場所之生物材料持有、使用、保存、處分等審查作業。
      • 辦理一般作業場所之生物材料輸出入審查作業。
      • 辦理一般作業場所新建、改建、擴建、重啟及關閉等審查作業。
      • 辦理一般作業場所之生物安全、生物保全及緊急應變計畫等審查作業。
      • 辦理涉及生物材料之研究計畫審查作業。
      • 其他上級主管交辦事項。
    • 生物安全稽核小組:
      • 辦理一般作業場所生物安全稽核員培訓作業。
      • 辦理一般作業場所之生物安全內部稽核作業。
      • 辦理一般作業場所之新建、改建、擴建、啟用、暫停及關閉之生物安全稽核作業。
      • 辦理一般作業場所事故及意外事件處置及復原之生物安全稽核作業。
      • 辦理各級主管機關查核作業場所生物安全之公務文書作業。
      • 其他上級主管交辦事項。
    • 高防護實驗室管理小組:
      • 訂(修)定高防護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規定。
      • 規劃或辦理高防護實驗室工作人員生物安全教育訓練。
      • 辦理高危害病原新增、銷毀、使用、保存、處分等審查作業。
      • 辦理高危害病原輸出入審查作業。
      • 辦理高防護實驗室之生物安全、生物保全及緊急應變計畫等審查作業。
      • 辦理高防護實驗室之新建、改建、擴建、啟用或停止運作之生物安全稽核作業。
      • 辦理高防護實驗室之生物安全內部稽核作業。
      • 辦理高防護實驗室事故及意外事件處置及復原之生物安全稽查作業。
      • 辦理主管機關查核高防護實驗室生物安全之公務文書作業。
      • 其他上級主管交辦事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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