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院生安辦公室辦理112年BSL-2實驗室生物安全稽核作業,稽核委員發現有實驗室未依本院「BSL-2實驗室生物安全及生物保全檢核表」第4.6.25項要求,訂定囓齒動物及昆蟲控制計畫。為此該辦公室研訂旨揭計畫(範本),請轉知尚未訂定該計畫之實驗室參照訂定。
詳細資料請見:
1. 業務專區/生物實驗室管理/作業規定/安全計畫
2. 業務專區/高防護實驗室管理/作業規定/安全計畫
(註:生物實驗室與高防護實驗室之事故通報為同一文件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