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使用本院農生中心基因轉殖植物田間試驗場(南科基轉溫室)注意事項
不論院內或院外的申請人,申請使用本院農生中心基因轉殖植物田間試驗場(即「南科基因轉殖溫室」)前,請申請人依序辦理:
1.先聯絡本院管理單位(農業生物科技研究中心,簡稱農生中心)試驗場所管理人員李先生,確認預計使用的場所(請參酌「平面圖及設施清單」)。
2.向本院生安會提送「研究計畫生物實驗安全審查表」審核,經審核同意後,才能執行。若申請案有異動,亦須先取得本院生安會審核同意,再執行異動內容。申請案涉及田間試驗時,須另依第3點辦理。申請人依申請需求,檢附應備文件(請參酌「應備文件」),另依院內(外)身份進行提送「研究計畫生物實驗安全審查表」審查(請參酌「審查流程」 ):
1)院內申請人(PI),請登入本院生安會系統,提送「研究計畫生物實驗安全審查表」審查。
2)院外申請人,請以Email至農生中心生物安全管理員(bioeric@gate.sinica.edu.tw),提送「研究計畫生物實驗安全審查表」審查。
3.申請案內容須明確表示是否涉及「國內推廣或銷售之基因轉殖試驗之需求」(即田間試驗);若涉及田間試驗的申請案,除取得本院生安會審核同意外,最終須取得農業部同意後,才能執行。變更時,亦同。
4.院外申請人提送的申請案,若涉及田間試驗時,須另依以下規定辦理:
1)若本院僅提供場地,且雙方無合作或委託關係,須由院外申請人所屬機關(構)主動函文向農業部提送經本院生安會審核同意之申請案所有文件,並副知本院(須含所有附件)。
2)若本院與院外申請人有合作或委託關系,雙方共識決定函文發啟者,由本院或院外申請人所屬機關(構)函文向農業部提送經本院生安會審核同意之申請案。 如由院外申請者,須副知本院(含所有附件)。
5.最後,由本院管理單位(農生中心)試驗場所管理人員,通知經審核同意之申請人,指定日期、時間及設施地點入場使用等相關資訊。
聯絡人資訊:
•本院農生中心基因轉殖植物田間試驗場管理人員:李先生,電話:06-5056631,電子郵件:lms@gate.sinica.edu.tw
•本院農生中心生物安全管理員:吳先生,電話:06-2166833,電子郵件:bioeric@gate.sinica.edu.tw
•本院生安辦公室承辦人:陳先生,電話:02-27899610,電子郵件:chenchengnan@gate.sinica.edu.tw